課程名稱 |
稅務法規 Tax Laws |
開課學期 |
112-2 |
授課對象 |
管理學院 會計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陳衍任 |
課號 |
Acc4006 |
課程識別碼 |
702 4061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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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3.0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7,8,9(14:20~17:20) |
上課地點 |
管一104 |
備註 |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79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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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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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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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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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為各種稅法專業知識的入門課,課程中將循序漸進,有系統地引導你掌握稅法的基本觀念與所得稅法的適用。不論你未來打算在公部門或私部門從事稅務工作,或有志從事稅法研究,都可以在本課程中建立良好基礎與正確觀念。
本課程重點,將著重在以下三個面向:稅法的基本觀念、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在課堂中,除了觀念講授外,也包含豐富的案例演練,為未來進入職場多一分準備。 |
課程目標 |
稅法的學習,不只是金額數字的加減計算;在層次分明的稅法體系中,來回環顧稅法與基本原則間的關聯性,才是本課程最引人注目之處。這門課的目的,在於協助你掌握所得稅法的基本架構及建置原理;配合豐富的實務案例,提供你在面對稅法案件時應有的專業知識及全方位思考。
台大會計的你,未來不會只是一名會計師。台灣的稅捐法制,需要更多專業的會計人齊心投入,朝合理化的目標,再往前邁進一步。這門稅務法規,將是你的第一步。 |
課程要求 |
定期參與課程、踴躍提問並發表意見、參與期中與期末考試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6 hrs(你要考試,你要比我更用功!) 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備註: 歡迎各位來信預約面談時間。來信時,煩請詳細說明面談事由及所需時間。 |
指定閱讀 |
柯格鐘,《稅務小六法》。
吳嘉勳,《租稅法》。
黃明聖、黃淑惠,《租稅法規:理論與實務》。
楊葉承、宋秀玲、楊智宇,《稅務法規:理論與應用》。
陳清秀,《稅法各論》。
黃茂榮、葛克昌、陳清秀,《稅法各論》。
(以上文獻,版次以最新者為準) |
參考書目 |
我辛苦編寫的講義,還有《稅務小六法》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中考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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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期末考 |
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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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課堂參與 |
20% |
這門課,不會花時間點名。但課堂中,不時會有講義領取與教學活動,參與次數越多,分數越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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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|
上課形式 |
以錄音輔助, 提供學生彈性出席課程方式 |
作業繳交方式 |
學生與授課老師協議改以其他形式呈現 |
考試形式 |
考試取代書面(口頭)報告 |
其他 |
由師生雙方議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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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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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捐的概念、非稅公課(規費、受益費、社會保險費、特別公課) |
第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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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與地方權限分配、地方稅課、稅捐的種類 |
第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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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法的建置原則、稅法的解釋與適用 |
第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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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:稅捐主體、稅捐客體、稅捐客體的歸屬 |
第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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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:稅基、房地合一所得稅 |
第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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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:稅基 |
第7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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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:稅基、稅率、減免事由 |
第8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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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中考試 |
第9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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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:稽徵程序、最低稅負制 |
第10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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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稅捐主體、稅捐客體、稅捐客體的歸屬 |
第11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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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稅基 |
第12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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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稅基 |
第13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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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稅基 |
第14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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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稅基、稅率、減免事由 |
第15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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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利事業所得稅:稽徵程序、最低稅負制 |
第16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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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考試 |